跳到主要內容區

為因應112年8月性平三法修正,依據各該法規內容訂定本校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調查、處理辦法,業簽奉校長核定實施,詳如說明及附件,請查照。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3年3月11日府人考字第1130343313號函暨113年4月22日府人考字第1134652873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受僱者、派遣勞工及求職者免於性騷擾之工作及服務環 境,並採取適當之預防、糾正、懲戒及處理措施,以維護當事人權益及隱私,特依性別平等工作法(以下簡稱性工法)第十 三條第一項、性騷擾防治法(以下簡稱性騷法)第七條第一項、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及性騷擾防治準則之相關規定,訂定「新竹縣竹北市博愛國民小學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處 規範」。
三、檢附本校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處規範乙份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