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兔颱風第五號通報
一、天兔颱風最新動態如下:
(一)根據最新資料顯示(9月21日8時30分),天兔颱風目前中心在鵝鑾鼻的南南東方約 170 公里之海面上,向西北西移動,暴風圈已進入恆春半島、臺灣東部、東南部及南部陸地,對對花蓮、臺東、恆春半島、南投、臺中以南及澎湖、金門地區構成威脅。
(二)受颱風影響,今(21)日臺東、花蓮、宜蘭地區及恆春半島、屏東山區、高雄山區、南投山區有大豪雨或超大豪雨,南部地區及臺中以北山區有局部豪雨或大豪雨,北部地區有大雨或豪雨,中部地區及澎湖有大雨發生的機率,請注意防範坍方、落石、土石流及山洪爆發,低窪地區請慎防淹水。
(三)超大豪雨地區:臺東縣、花蓮縣、宜蘭縣、屏東縣、高雄市、南投縣。大豪雨區域: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
(四)蘭嶼、綠島、臺東、恆春半島、屏東、花蓮、高雄、臺南、南投、嘉義、雲林、彰化、臺中及澎湖、金門地區應嚴加戒備並防強風豪雨。宜蘭地區亦應嚴加戒備降雨警戒。
二、為即時掌握颱風動態及因應強大雨勢可能導致損害等因素,請臺東縣、屏東縣、花蓮縣、臺南市、南投縣、嘉義縣市、雲林縣、彰化縣、臺中市、澎湖縣、金門縣聯絡處與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軍訓室於9月21日起提升為甲類值勤,隨時掌握縣市各級學校災損、狀況停課及提供必要之緊急應處。請其他縣市聯絡處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軍訓室、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校園安全室隨時注意中央氣象局天兔颱風最新海上陸上警報單,若陸上警戒區有變動,請立即提升為甲類值勤。
三、各級學校(單位)、館所如有施工中之工地,應要求承包商務必做好防豪雨措施,並完成排水系統檢查,避免因水流阻塞而倒灌,造成淹水災情。
四、因天兔颱風帶來豐沛水量,且適逢大潮期間請特別留意海水倒灌、暴潮、坡地坍塌、土石流等狀況,各級學校(單位)、館所若位在土石流潛勢區內,務必將位於地勢較低之相關設備、器材、物品調整與配置於建築物二樓以上空間,以維校園安全,並作最有效之防範措施,使災害減至最低。
五、請各級學校務必確實掌握學生戶外活動行程,並儘速聯繫活動中之隊伍,了解目前情況,協助通知戶外活動隊伍應當調整行程,於山區活動隊伍應提早下山返回安全場所,避免危險。
六、遇有災情發生時,各級學校(單位)與館所對於災害的搶救與復原相關工作,應以確保人員安全無虞的情況下,主動積極協調應處,掌握校園及師生受災狀況,並主動向地方救災單位、災害應變中心及教育部校安中心提出救援申請與通報。
七、請各教育行政主管機關督導管制所屬學校(館所)加強防颱整備、應變,並隨時點閱本部校安中心最新消息,若有災損及停課情形,請利用本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教育部天然災害災損及停課通報系統」完成通報,以利本部掌握最新災損及停課情形;另請針對所屬學校填報受災狀況及嚴重程度,於系統中「主政單位處理情形」欄位中註記相關指導與協處事項。
(一)根據最新資料顯示(9月21日8時30分),天兔颱風目前中心在鵝鑾鼻的南南東方約 170 公里之海面上,向西北西移動,暴風圈已進入恆春半島、臺灣東部、東南部及南部陸地,對對花蓮、臺東、恆春半島、南投、臺中以南及澎湖、金門地區構成威脅。
(二)受颱風影響,今(21)日臺東、花蓮、宜蘭地區及恆春半島、屏東山區、高雄山區、南投山區有大豪雨或超大豪雨,南部地區及臺中以北山區有局部豪雨或大豪雨,北部地區有大雨或豪雨,中部地區及澎湖有大雨發生的機率,請注意防範坍方、落石、土石流及山洪爆發,低窪地區請慎防淹水。
(三)超大豪雨地區:臺東縣、花蓮縣、宜蘭縣、屏東縣、高雄市、南投縣。大豪雨區域: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
(四)蘭嶼、綠島、臺東、恆春半島、屏東、花蓮、高雄、臺南、南投、嘉義、雲林、彰化、臺中及澎湖、金門地區應嚴加戒備並防強風豪雨。宜蘭地區亦應嚴加戒備降雨警戒。
二、為即時掌握颱風動態及因應強大雨勢可能導致損害等因素,請臺東縣、屏東縣、花蓮縣、臺南市、南投縣、嘉義縣市、雲林縣、彰化縣、臺中市、澎湖縣、金門縣聯絡處與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軍訓室於9月21日起提升為甲類值勤,隨時掌握縣市各級學校災損、狀況停課及提供必要之緊急應處。請其他縣市聯絡處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軍訓室、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校園安全室隨時注意中央氣象局天兔颱風最新海上陸上警報單,若陸上警戒區有變動,請立即提升為甲類值勤。
三、各級學校(單位)、館所如有施工中之工地,應要求承包商務必做好防豪雨措施,並完成排水系統檢查,避免因水流阻塞而倒灌,造成淹水災情。
四、因天兔颱風帶來豐沛水量,且適逢大潮期間請特別留意海水倒灌、暴潮、坡地坍塌、土石流等狀況,各級學校(單位)、館所若位在土石流潛勢區內,務必將位於地勢較低之相關設備、器材、物品調整與配置於建築物二樓以上空間,以維校園安全,並作最有效之防範措施,使災害減至最低。
五、請各級學校務必確實掌握學生戶外活動行程,並儘速聯繫活動中之隊伍,了解目前情況,協助通知戶外活動隊伍應當調整行程,於山區活動隊伍應提早下山返回安全場所,避免危險。
六、遇有災情發生時,各級學校(單位)與館所對於災害的搶救與復原相關工作,應以確保人員安全無虞的情況下,主動積極協調應處,掌握校園及師生受災狀況,並主動向地方救災單位、災害應變中心及教育部校安中心提出救援申請與通報。
七、請各教育行政主管機關督導管制所屬學校(館所)加強防颱整備、應變,並隨時點閱本部校安中心最新消息,若有災損及停課情形,請利用本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教育部天然災害災損及停課通報系統」完成通報,以利本部掌握最新災損及停課情形;另請針對所屬學校填報受災狀況及嚴重程度,於系統中「主政單位處理情形」欄位中註記相關指導與協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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