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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03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與相關書表乙份,自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說明:
一、依據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102年8月2日湖農工圖字第1020004189號函辦理。
二、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全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為10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者)及上半年度執

行之案件(執行期為103年1月1日至6月30日者),應依年度計畫,自即日起至102年9月30日前提出申請。
(二)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之對象係指: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學生、中輟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

生。
(三)申請項目:體育、音樂、藝術、舞蹈等特殊專長或優異潛能,其每件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

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1次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1案為限。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含書面格式資料與附件證明資料),填報及最新書面格式請至下列網站
下載。線上填報網址http://www.thvs.mlc.edu.tw /school/501/eduplan/該校網址(首頁點選進入右方教育部學產基金藍色圖示):http://www.thvs.mlc.edu .tw/

(五)應檢附書面資料:
1、書面格式資料: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含完整授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在學及
身分清冊、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以上一式3份,請依順序排列)。
2、附件證明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請依名冊編排列並註
明申請學生)、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1份)。
3、所有資料整理核章後,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夾好,勿裝訂以利承辦人員彙整資料。
三、為配合「認識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請務必將申請書內受益人數及身份別與男女人數統計欄數據填寫完。
四、請於期限內完成線上填報且須將上述資料逕送本府教育處承辦人處俾利彙整後函送本案承辦學校辦理審查事宜(以
郵戳回憑,逾期或上開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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