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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第5條修正事宜如附件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2年07月26日府教學字第1020358482號函轉教育部102年7月2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064335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
u.law.moe.gov.tw)下載。
三、檢附相關附檔供參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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