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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1年度教師教學卓越獎北區論壇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1年10月22日臺國(四)字第1010199475A號函
辦理。
二、參與對象以參與本縣初選之團隊成員、國教輔導團、教師
專業發展社群成員為主,本府核予公(差)假登記,其餘有
興趣參與之教師本府核予公假登記,惟課務請自行調整。
三、參與人員依實際參與活動時數核予研習進修時數。
四、與會人員請自行進入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
,並將報名表填妥後於101年11月9日前傳送至本府教育處
沈靜濤先生處彙整(e-mail:chingtao061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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