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遺址監管及行政管理人員培訓班」,歡迎有興趣老師報名參加。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101
年5月2日文資籌二字第10130035182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各縣市遺址管理維護從業人員及政府各級機關人員
所需具備之相關知識、法規及技能,該處特別策辦為期三
天之遺址監管及行政管理人員培訓班,課程內容涵蓋四部
份:遺址保存法概述暨實例探討、圓山遺址現地導覽與芝
山岩遺址踏查、遺物認識及考古遺址的活化再利用與展示
,請踴躍報名參加。
三、旨揭培訓班課程招生對象如下,請協助轉知:
(一)縣市政府遺址、文化資產業務承辦人、全國遺址監管人員
。
(二)公共建設相關機關人員(如都計、建設、教育及文化單位
等)。
(三)民間營建工程相關機關人員。
(四)學術單位、文史工作者、大專院校相關系所學生及對遺址
有興趣之民眾。
四、培訓班訂於101年5月23日、24日及25日舉辦,報名期間自
即日起至5月14日止,全程參與者將核予研習時數。
五、簡章暨報名表(101D2002730.doc)下載網站
:http://oddown.cca.gov.tw/下載附件。
一、依據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101
年5月2日文資籌二字第10130035182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各縣市遺址管理維護從業人員及政府各級機關人員
所需具備之相關知識、法規及技能,該處特別策辦為期三
天之遺址監管及行政管理人員培訓班,課程內容涵蓋四部
份:遺址保存法概述暨實例探討、圓山遺址現地導覽與芝
山岩遺址踏查、遺物認識及考古遺址的活化再利用與展示
,請踴躍報名參加。
三、旨揭培訓班課程招生對象如下,請協助轉知:
(一)縣市政府遺址、文化資產業務承辦人、全國遺址監管人員
。
(二)公共建設相關機關人員(如都計、建設、教育及文化單位
等)。
(三)民間營建工程相關機關人員。
(四)學術單位、文史工作者、大專院校相關系所學生及對遺址
有興趣之民眾。
四、培訓班訂於101年5月23日、24日及25日舉辦,報名期間自
即日起至5月14日止,全程參與者將核予研習時數。
五、簡章暨報名表(101D2002730.doc)下載網站
:http://oddown.cca.gov.tw/下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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