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國防部舉辦「101年全民國防教育繪畫」甄選活動

參選組別:
(一)低年級組:國小1-2年級學生。
(二)中年級組:國小3-4年級學生。
(三)高年級組:國小5-6年級學生。

甄選規定:
 一、收件日期:自101年4月15日起至101年6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請學校彙整報名資料併作品送件,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辦理,未滿18歲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方可參選,參賽者需檢附報名表等書面資料,連同作品光碟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信義路一段3號12樓,註明「國防部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收。

 三、作品規範:
 (一)參選作品為個人創作,不得抄襲他人創作,每一參賽者報名件數以一件為限,曾參加任何競賽入選獲獎之作品不得參加比賽。
 (二)作品尺寸為八開畫圖紙。
 (三)參賽者可自行使用繪畫工作,如鉛筆、彩色鉛筆、蠟筆、彩色筆、水彩、剪貼等;另為避免顏料脫落,建議將成品裝置於膠袋內後繳交,以維護作品品質。
 (四)未符上述規範,均為「不合格」,不予參加初、複審作業。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