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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釋示公立學校教師職前曾任研發替代役年資應如何採計提敘薪級一案如附件

依據新竹縣政府101年02月17日府人力字第1010335134號函轉教育部101年2月15日臺人(一)字第1010002075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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