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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函有關各項公職人員競選活動期間,請確實遵照教育基本法第6條揭櫫之教育中立原則,並加強維護選舉期間校園學習環境安寧如附件

依據新竹縣政府100年10月24日府教學字第1000365269號函轉教育部100年10月6日臺人(二)字第1000179520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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