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00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偶戲比賽實施要點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年8月19日藝展字第10000028
24號函辦理。
二、「100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偶戲比賽實施要點」公布於該
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請逕行下載。
三、依據旨揭賽務活動各縣市輪辦機制表,本(100)學年度將
由苗栗縣政府教育處承辦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