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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釋配合國中小課稅配套方案,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導師費,自101年1月1日起,由月支新臺幣2,000元調整為3,000元,並以實際擔任導師工作之專任教師為限乙案如附件

依據新竹縣政府100年08月22日府教學字第1000357457號函轉教育部100年8月9日臺人(三)字第1000135396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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