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精進卓越教育研究計畫「學年型計畫」及「學期型計畫」開放申請,歡迎教師踴躍送件參加
一、依據「新竹縣精進卓越教育研究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次開放申請之類別有二:
1.學年型研究計畫(100學年度):
(1)說明:
a.研究主題:以跨班、校內或跨校為單位進行教育相關研究,如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主題或創新教材教法研發、
校本課程或學習組織、學生領域學習等。
b.研究期程:自100年8月至101年6月止。
(2)申請辦法:
a.申請資格:本縣國中小教師(個人)或團隊(至多5人)。
b.受理期間:即日起至6月10日止。
c.檢附資料:申請表、計畫書、個人資料表及經費申請表(請參考計畫補充說明附件三、四、七、八(或九))。
d.團隊申請者,請備文連同前列資料提出申請。
(3)審查:
a.方式:期初、期末繳交書面資料並以口頭報告方式進行(至本中心進行簡報及詢答),期中報告採書面審查方式進行。
b.重點:計畫主題之重要性與創新性、研究內容與方法之可行性、預期完成之項目與成果,以及研究人員組成之合理性為主。
(4)獎勵:
a.特優:每案壹萬元等值獎品及敘獎(每人記功一次,每案最多五人)。
b.優等:每案陸仟元等值獎品及敘獎(每人嘉獎二次,每案最多五人)。
c.甲等:嘉獎一次,每案最多五人。
d.佳作:獎狀乙紙,每案最多五人。
2.學期型研究計畫(100學年度第一學期):
(1)說明:
a.研究主題:以教師在教學實踐中欲改善之學生學習、教學策略及教學設計等問題為主,採行動研究歷程,精進教學成果。
b.研究期程:自100年9月至101年1月止。
(2)申請辦法:
a.申請資格:限本縣國中小教師(限個人)。
b.受理申請期間:即日起至7月8日止。
c.檢附資料:申請表、計畫書、個人資料表及經費申請表(請參考計畫補充說明附件一、二、七、八)。
(3)審查:
a.方式:期初、期末均採書面審查方式進行。
b.重點:以研究問題緣起切合現場教學之程度,和預期採取之行動策略的具體性為主要審查依據。
(4)獎勵:
a.優等:每案伍仟元等值獎品及嘉獎二次。
b.甲等:嘉獎一次。
c.佳作:獎狀乙紙。
三、檢附本實施計畫、補充說明及經費補助原則各乙份,請有意提報研究計畫者於期限內備妥申請資料紙本一式二份及
電子檔(WORD檔)乙份送交本中心審查。
四、聯絡人:李佳敏小姐、王聖文老師,聯絡電話:5962103-107、109。
五、電子檔請mail至:travial@nc.hcc.edu.tw。
二、本次開放申請之類別有二:
1.學年型研究計畫(100學年度):
(1)說明:
a.研究主題:以跨班、校內或跨校為單位進行教育相關研究,如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主題或創新教材教法研發、
校本課程或學習組織、學生領域學習等。
b.研究期程:自100年8月至101年6月止。
(2)申請辦法:
a.申請資格:本縣國中小教師(個人)或團隊(至多5人)。
b.受理期間:即日起至6月10日止。
c.檢附資料:申請表、計畫書、個人資料表及經費申請表(請參考計畫補充說明附件三、四、七、八(或九))。
d.團隊申請者,請備文連同前列資料提出申請。
(3)審查:
a.方式:期初、期末繳交書面資料並以口頭報告方式進行(至本中心進行簡報及詢答),期中報告採書面審查方式進行。
b.重點:計畫主題之重要性與創新性、研究內容與方法之可行性、預期完成之項目與成果,以及研究人員組成之合理性為主。
(4)獎勵:
a.特優:每案壹萬元等值獎品及敘獎(每人記功一次,每案最多五人)。
b.優等:每案陸仟元等值獎品及敘獎(每人嘉獎二次,每案最多五人)。
c.甲等:嘉獎一次,每案最多五人。
d.佳作:獎狀乙紙,每案最多五人。
2.學期型研究計畫(100學年度第一學期):
(1)說明:
a.研究主題:以教師在教學實踐中欲改善之學生學習、教學策略及教學設計等問題為主,採行動研究歷程,精進教學成果。
b.研究期程:自100年9月至101年1月止。
(2)申請辦法:
a.申請資格:限本縣國中小教師(限個人)。
b.受理申請期間:即日起至7月8日止。
c.檢附資料:申請表、計畫書、個人資料表及經費申請表(請參考計畫補充說明附件一、二、七、八)。
(3)審查:
a.方式:期初、期末均採書面審查方式進行。
b.重點:以研究問題緣起切合現場教學之程度,和預期採取之行動策略的具體性為主要審查依據。
(4)獎勵:
a.優等:每案伍仟元等值獎品及嘉獎二次。
b.甲等:嘉獎一次。
c.佳作:獎狀乙紙。
三、檢附本實施計畫、補充說明及經費補助原則各乙份,請有意提報研究計畫者於期限內備妥申請資料紙本一式二份及
電子檔(WORD檔)乙份送交本中心審查。
四、聯絡人:李佳敏小姐、王聖文老師,聯絡電話:5962103-107、109。
五、電子檔請mail至:travial@nc.hc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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