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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修正「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及重大議題)

主旨:教育部修正「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
領域-國語文及重大議題),並自100學年度(中華民國10
0年8月1日)起生效,由一年級、七年級逐年向上實施,
請 貴校依規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0.4.26.臺國(二)字第1000060859C號函辦理

二、修正後課綱電子檔,可至教育部國教司網頁/國民中小學
課程綱要項下查閱(http://www.edu.tw/eje/index.aspx
),課綱紙本並將另案配送。
三、檢附發布令影本,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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