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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本部辦理「喜相逢-未婚青年國家公園聯誼知性旅遊活動」乙案如附件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0年4月27日府民戶字第1000343841號函轉內政部100年4月25日台內戶字第1000081968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20至45歲在臺設有戶籍之大專校院學歷以上單身
者,均可報名參加,內政部並補助一半費用,詳情請洽活動
網站(網址:http://love.moi.gov.tw/LOVE/index.html
)。
三、「喜相逢-未婚青年國家公園聯誼知性旅遊活動須知」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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