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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函為為照顧教師福祉及提高教育品質,本縣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稚園教師請病假排代課天數由連續6天修正為連續3天一案如附件

依據新竹縣政府100年04月26日府教學字第1000052941號函辦理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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