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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竹縣政府函為落實人事法令鬆綁,有關本縣所屬學校教職員擔任各項公職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及經主管指派延長工作加班等各項補休,同意統一在6個月內補休假,並以小時為單位,

依據新竹縣政府99年7月14日府教學字第0990092221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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