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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薦派人員參加各項研習,參訓人員應親自參加,如因故未能參加,而有替換人員之情形者,替換人員應於簽到簿中簽署自己之姓名,詳如附件

依據新竹縣政府099年06月15日府人考字0990088579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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