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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暑期青少年反貪倡廉預防犯罪法治宣導書法比賽

一、目的:
為積極灌輸青少年「預防犯罪,人人有責」之觀念,並藉由書法藝術淨化心靈內涵提昇並鼓勵青少年加入反貪倡廉及強化反毒宣導,以培養青少年守法精神,建立安寧祥和社會。
二、指導單位:
法務部
三、主辦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四、協辦單位:
社團法人臺北市觀護志工協進會
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臺北分會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臺北分會
五、參加對象:
凡目前就讀高中職、國中及國小之青少年學生均可選擇適當組別參
加比賽。
六、比賽組別:
(一)國小中年級組(3、4年級)
(二)國小高年級組(5、6年級)
(三)國中組
(四)高中職組
七、比賽方式:
(一)第一階段: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參加一組為限;作
品送件自即日起至6月4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1.集體報名:由學校擇優統一選送。
2.個別報名:由學生自由送件報名。
3.作品主題(未針對主題或重複送件之作品不予評審)
(1)反貪倡廉。
(2)徹底根絕毒品氾濫,維護青少年身心健康。
(3)宣導「預防犯罪,人人有責」觀念,培養青少年守法精神。
(4)用紙規格:各組均以4開(69cm x34cm)手工宣紙直式書
寫,由右至左,字體不拘,但須落款(應包括縣市學校、
年級和姓名),不須裱褙,報名表請浮貼於背後右上角,
郵寄至臺北市博愛路131號,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政風室
陳金河主任收,聯絡電話:23146871轉8298或0922432911,
送件信封上請註明「反貪倡廉書法比賽」字樣。
(5)初賽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作品,不得有臨摹或由他人代筆,若
有違反一經查證,取消參賽資格。
(二)第二階段:決賽:現場比賽
99年7月17日(星期六)上午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5樓
會議室(台北市博愛路131號5樓)。
1.參加比賽人員:由初賽作品中每組擇優錄取通知參加現場決賽。
2.時間:99年7月17日上午08:30~08:50報到,09:00~10:00
比賽,11:00~12:00舉行頒獎。
3.作品格式:與初賽時相同,決賽題目當場抽籤決定。
八、評審及獎勵
(一)由承辦單位聘請國內知名書法家數人擔任評審。
(二)凡佳作以上之得獎者均發給獎狀及獎勵學金,以資鼓勵。
九、頒獎:
決賽當天評審結束後隨即頒獎(未出席領獎者,視同放棄比賽資格、獎金及獎狀)。
十、注意事項
(一)初賽及決賽作品均不退件,得獎作品及其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刊印展覽之權利,優勝作品擇期於本署或相關機關公開展覽。
(二)本簡章及比賽結果公布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網頁。

比賽簡章及報名表請詳見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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