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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轄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證書注意事項如附件

依據新竹縣政府99年4月26日府教學字第0990052532號函轉教育部99.4.9部授教中〈一〉字第0990504312D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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