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立臺南大學語文中心舉辦「書法能力檢定暨書法才藝教師證照檢定班」、「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作文師資培訓班」、「正音班:華語口語與表達專班」,請轉知踴躍參加,請 查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99年3月16日南大語文字第09900032611號函辦理。
二、上課時間:
(一)「書法能力檢定暨書法才藝教師證照檢定班」:自99年3月28日至99年7月25日止,每週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二十分,為期十二週,共計72小時。
(二)「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自99年4月10日至99年7月10日止,每週六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二十分,為期十四週,共計84小時。
(三)「作文師資培訓班」:自99年3月28日至99年7月11日止,每週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二十分,為期十五週,共計90小時。
(四)「正音班:華語口語與表達專班」:自99年4月25日至99年5月16日止,為每週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二十分,為期四週,共計24小時。
三、全程參加研習教師同意核予「書法能力檢定暨書法才藝教師證照檢定班」72小時研習時數、「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84小時研習時數、「作文師資培訓班」90小時研習時數、「正音班:華語口語與表達專班」24小時研習時數。
四、報名表及簡章相關細節請自行前往國立臺南大學語文中心網站:http://web.nutn.edu.tw/lanc19/index.htm下載。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99年3月16日南大語文字第09900032611號函辦理。
二、上課時間:
(一)「書法能力檢定暨書法才藝教師證照檢定班」:自99年3月28日至99年7月25日止,每週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二十分,為期十二週,共計72小時。
(二)「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自99年4月10日至99年7月10日止,每週六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二十分,為期十四週,共計84小時。
(三)「作文師資培訓班」:自99年3月28日至99年7月11日止,每週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二十分,為期十五週,共計90小時。
(四)「正音班:華語口語與表達專班」:自99年4月25日至99年5月16日止,為每週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二十分,為期四週,共計24小時。
三、全程參加研習教師同意核予「書法能力檢定暨書法才藝教師證照檢定班」72小時研習時數、「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84小時研習時數、「作文師資培訓班」90小時研習時數、「正音班:華語口語與表達專班」24小時研習時數。
四、報名表及簡章相關細節請自行前往國立臺南大學語文中心網站:http://web.nutn.edu.tw/lanc19/index.htm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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