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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人權教育教案徵選活動

2009年人權教育課程與教學年度研討會教案徵選計畫

壹、依據:
98-99年度人權教育課程與教學輔導群實施計劃
貳、目的:
一、公開徵求九年一貫課程融入人權教育之教學活動研究與設計,彙集編印優良教學設計實施成果。
二、鼓勵研發具體可行之教學範例,分享現場教學經驗。
三、透過徵選活動,提供教師創意實踐、分享教學策略與方法的平台。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九年一貫課程與教學輔導組人權教育課程與教學輔導群
肆、實施方式
一、徵選主題:「人權與正義」之教學示例,分「國中教案」及「國小教案」兩組,作品須曾實際施教,且依據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及能力指標,並融入相關學習領域、至少4節之教學活動設計。(體例格式請參考附件3)。
二、參選資格:
(一)現職教師(含代理代課及實習教師)
(二)教師個人或團隊為單位報名參選,每隊成員以3人為限。
(三)教師個人或團隊參選件數以2件為限。
三、報名收件方式:採兩階段報名收件。
(一)報名截止日期:98年9月30日(星期三)前,採用電子郵件報名方式,請填寫報名表(如附件1)。
(二)作品收件截止日期:98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11月底於九年一貫輔導群網頁公布錄取名單。(網址:http://140.122.82.194/9years/index.htm)
四、送件資料說明:
(一)以下資料除授權同意書之外,請以A4紙張裝訂成乙冊:
1.報名表(如附件1)
2.授權同意書(如附件2,請以單張呈現)
3.教材教案書面資料(設計體例如附件3)
4.教材教案電子檔:請製成光碟1份,含所有相關檔案,如學習單等。
5.教學演示影音檔或照片(無則免附)。
(二)注意事項:
1. 參選作品須以增進學生學習為核心、曾施教於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之教案。
2. 所有資料請勿裝訂,以長尾夾或迴紋針固定後放入信封。
3. 授權同意書請教案作者親自簽章,勿用電腦繕打。
五、收件單位:請於收件截止前,備齊相關紙本資料裝訂成冊,一式5份,及電子檔光碟1片,掛號郵寄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潘淑琴小姐」收,封面請註明「投稿2009年人權教育年度研討會教案徵選」。聯絡請電: 02-77341870,TANet網路電話:97661870,IPOX070網路電話:070-830-1870,手機:0918779724。
伍、評選方式: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暨實務工作者組成評選委員會,分初選、複選二階段評選之。
二、審查標準由評選委員會訂定。
陸、獎勵:
一、錄取名額及給獎方式:分國中組及國小組,各選出特優1名、優等2名及佳作3名。每人獎狀1張。每千字以750元計核予稿費。
二、評選委員會可視情況調整名額、獎項或予以從缺。
柒、頒獎
一、入選結果於11月下旬公佈於國教社群網人權教育工作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所有報名參選者。
二、頒獎典禮於2009年人權教育課程與教學年度研討會(12月11日及18日)舉行。
捌、經費:本計畫經費由教育部人權教育課程與教學輔導群經費支應。
玖、注意事項
1. 參選作品以未曾發表者為限,勿抄襲他人作品。以其他得獎之作品重複送件,一經發現取消參選資格。
2.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仍屬原作者所有,但必須無償授權本輔導群「得獎作品非營利用途之使用權」,以利人權教育之推廣工作。
3. 每一件作品均須填寫報名表;作品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參賽作品恕不退件。
4. 得獎作品須符合著作權法及專利權之相關法律規定,違者將取消資格,並追回原發之獎勵。參考資料請註明出處,如係「引用」則請徵得原作者授權;請勿侵害他人著作權,否則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5. 凡錄取稿件之作者,請於時限內配合審查意見修改作品,並將檔案回傳且同意由本輔導群出版書籍、電子書,並上傳至網頁,供學術及教育目的使用,不得再支稿酬。
6. 得獎者須參加於98年12月11日、12月18日舉辦之研討會,若因稿擠而無法安排至研討會發表者不在此限。
7. 不合上述規定者,不予錄取,且不另行通知。
8.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承辦人:九年一貫人權教育課程與教學輔導群助理潘淑琴小姐,聯絡電話:(02)77341870,23698673#12(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電子信箱:hr@ntnu.edu.tw
9. 若有未竟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計畫之權利,並得隨時公布於相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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