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5學年度第2學期實驗教育申請訊息(請於115年10月20日前提出紙本計畫送至學校進行初審)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5、6條規定,申請辦理實驗教育之方式及程序請參閱教育局網站 https://boe.hcc.edu.tw/contents-page?code=ANNOUNCEMENT&id=01a0fbe2-8978-75d5-8590-ad838ced3f9e&pageName=ContentsPage
二、紙本計畫書請於10/20(二)16:00以前送至學校進行初審。
二、紙本計畫書請於10/20(二)16:00以前送至學校進行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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