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45條第4項規定解釋令1份,詳附件,請查照。

依據教育部115年1月2日臺教人(四)字第1144204302B號函辦理,並附原函1份。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