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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竹縣政府民政處公文--有關114年新竹縣客語認證中心學校實施計畫,請家長詳閱內容。

說明:為更加激勵學生報考客語能力認證考試,新竹縣政府新增核發學生到考獎勵金新臺幣500元,修正計畫相關內容如下:

一、新竹縣學生報名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每人核發新臺幣500元獎勵金。

二、請於完成測驗後,由學校統一檢附到考證明文件(如加戳到考證明章之准考證或成績單影本等足以證明到考之資料)、請領清冊(附表3)、領款收據(核銷金額加上學生到考獎學金總額)向本府民政處申請。

三、經新竹縣政府民政處經審核無誤後,核發獎勵金予學校轉發所屬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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