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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1條,業經教育部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7年11月20日府教學字第1070389476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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