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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請於9月21日(五)前將申請表逕送人事室彙辦。

一、107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請於9月21日(五)前將申請表逕送人事室彙辦。申請表如附電子檔。子女就讀夜間部者另請檢附切結書。
二、公私立高中(職)以上繳驗收費單據,如係繳交影本應由申請人書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國中、國小無須繳驗)
三、於本校第一次申請時,須繳驗戶口名簿(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以確認親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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