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新竹縣政府修訂「新竹縣公立中小學暨幼稚園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新竹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要點」案,自即日起生效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7年6月21日府教學字第1070080967號及同年月26日府教學字第1070081628號函辦理。
二、檢附修正要點乙份或逕上新竹縣政府法規公告查詢。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