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 教育部函轉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海外臺灣學校106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聯合公告簡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3月7日臺教文(六)字第1060026998號函辦理.
 
二.各校商借教師期間自106年8月1日起至107年7月31日止(為期1年),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詳列於簡章。
 
三.檢附教育部原函及簡章各1份.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