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新制國民旅遊卡刷卡制度於明年度上路,欲於元旦連假請休假使用國民旅遊卡者,請依新制度規劃休假消費方式。
一、依據新竹縣數位人事服務網公告(編號1051152)辦理
二、據報載行政院已於105年12月22日核定新制國民旅遊卡刷卡制度,並將於明(106)年元旦上路,規範具有休假補助費超過8千元額度之公務員,須將其中的8千元用於國內團體旅遊,另8千元則可用於其他國旅卡特約商店消費(如購物)。
三、因中央主管單位尚未函頒具體實施規定,經縣府人事處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為避免同仁於元旦連假刷卡消費超過8千元,若將來規定函頒後,無法核銷8千元以外之金額,將造成由同仁自行吸收,故建議同仁欲於元旦連假請休假使用國民旅遊卡,勿超過8,000元。
二、據報載行政院已於105年12月22日核定新制國民旅遊卡刷卡制度,並將於明(106)年元旦上路,規範具有休假補助費超過8千元額度之公務員,須將其中的8千元用於國內團體旅遊,另8千元則可用於其他國旅卡特約商店消費(如購物)。
三、因中央主管單位尚未函頒具體實施規定,經縣府人事處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為避免同仁於元旦連假刷卡消費超過8千元,若將來規定函頒後,無法核銷8千元以外之金額,將造成由同仁自行吸收,故建議同仁欲於元旦連假請休假使用國民旅遊卡,勿超過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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