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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為編列106年度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退撫經費預算,請於本(105)年4月15日前至人事室登記。

【流水號】 1050268
【標題】 為編列106年度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退撫經費預算,請於本(105)年5月13日前填妥各類退休調查表相關資料,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內容】 一、本調查表分為「行政機關、學校--公務人員、教師」及「行政機關、學校--工友、技工及駕駛」兩種,請依申請退休者身分分別填寫。
二、申請人應符合相關退休法令規定資格,請各機關、學校事先審閱後確實填報;如無申請退休者,免填報;逾期未報送者,視為無人申請。
三、另針對學校教員部分,依據教育部人事處92年9月2日台人(三)字第0920128201號函略以,為安定教學,杜絕投機,並維護新進人員之權益,有關公立學校校長、教師申請退休之退休生效日,請確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4-1條規定,以當年度2月1日或8月1日為準。爰本案請各校配合上開規定辦理。
四、檢附「行政機關、學校--公務人員、教師」及「行政機關、學校--工友、技工及駕駛」調查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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