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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參加「本土語言(客家語、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教學知能研習」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
二、新竹縣103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

貳、目的
一、透過本土語言教學師資培訓及檢核,提昇本縣本土語言教師教學知能。
二、儲備本土語言師資,提高本土語言教學品質,落實本土語言之文化傳承。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
三、合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四、承辦單位:新竹縣—清水國小

肆、參加人員資格:凡符合下列任一資格者,得報名參加。
一、新竹縣、新竹市民持有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中高級(以上)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者。
二、新竹縣、新竹市民持有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證書者。
三、相關機構辦理之閩南語語言認證考試等同中高級以上且經教育部認可。
四、本次研習屬特殊資格,不接受旁聽。

伍、認證辦法:
本計畫分二階段進行,均合格者,由新竹縣政府教育處核發認證合格證書。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二、第二階段:通過第一階段資格審查之人員,須參加教育處安排之36小時專業培訓課程,經筆試通過成績達80分以上者為合格,方發予證書。

陸、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103年6月27(星期五)上午9:30~11:30,於新竹縣體育場中型會議室〈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一段2號〉辦理。

柒、報名方式及地點:
一、報名方式:(相關表件請見附件9-2及9-3。)
1.採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檢附委託書,附件9-4)。
2.依序檢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和影本一份,正本驗後當場退還,影本交由承辦單位收存備查。
(1)國民身分證(影印本貼至報名表背面)
(2)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證書獲教育部承認之相關機構辦理之考試等同教育部中高級以上者。
二、報名地點:新竹縣體育場中型會議室〈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一段2號〉。

捌、資格審查及培訓時間、課程:
一、資格審查時間:103年6月27日(星期五)報名時當場進行審查。
二、培訓時間:103 年 7月14日至7月18日,共5天。
三、培訓地點:新竹縣體育場中型會議室〈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一段2號〉。

玖、筆試時間及地點:
一、筆試時間:103年7月18日(星期五)17:00~18:00。
二、筆試地點:新竹縣體育場中型會議室〈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一段2號〉。

拾、注意事項:
一、請假者不發給證書,只依實際上課時間發給研習時數證明。
二、通過本次認證者納入新竹縣及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人力資源庫。
三、日後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教學績效,應受相關單位之教學評鑑及檢核。
四、本研習相關訊息請參閱:新竹縣教育處網站公告。

拾壹、經費來源:新竹縣與新竹市政府本土語言計畫項下支應
拾貳、其他未盡事項請電洽清水國小陳主任耿任,電話:03-5899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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