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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嘉義縣政府函示本縣有意介聘至嘉義縣之國中小

轉知公文:新竹縣政府 函

主旨:轉知嘉義縣政府函示本縣有意介聘至嘉義縣之國中小專任
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
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請 貴校欲參加介聘之專
任輔導教師審慎選填志願,並請注意應服滿本縣教師服務
期限相關規定,請 查照。

說明:依據嘉義縣政府103年4月30日府教學字第1030084089號函
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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