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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彰化縣政府函示本縣有意介聘至彰化縣之國中、國小

轉知公文:新竹縣政府 函

主旨:轉知彰化縣政府函示本縣有意介聘至彰化縣之國中、國小
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
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請 貴校欲參加介聘
之專任輔導教師審慎選填志願,請 查照。

說明:依據彰化縣政府103年5月1日府教特字第1030140149號函
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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