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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函示有意介聘至臺中市之國小專任輔導教師

轉知公文:新竹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04月21日
發文字號:府教特字第1030345338號

主旨:轉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函示有意介聘至臺中市之國小專任
輔導教師,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市所屬學校
其他教師職務,請 貴校欲參加介聘之專任輔導教師審慎
選填志願,請 查照。
說明: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3年4月14日中市教小字第103002
8442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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