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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文:各機關不得「假考察、真旅遊」,並不得與廠商業者同團出國旅遊以及接受廠商業者招待出國旅遊

轉知公文:
主旨:重申各機關不得「假考察、真旅遊」,並不得與廠商業者
同團出國旅遊以及接受廠商業者招待出國旅遊,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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