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函釋學校教師請假自付費用外聘代理(課)教師衍生之應付費用由誰負擔案。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2年11月29日府教學字第1020375638號函副本辦理。
二、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8月2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057129號函說明四略以,教師請假外聘代理(課)教師,仍應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之規定辦理。既由學校依聘任辦法聘任,其雇主之認定自應為學校。
三、依上開函釋,學校教師請假自付費用外聘代理(課)教師,所衍生之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提撥金額等雇主負擔部分,請各校依相關規定辦理,由學校支付相關費用,並由人事費用項下支應。
四、有關請假教師自付代理(課)費用部分,因教師課稅方案實施後,亦會影響教師年度所得總額,為合乎稅法之規定,避免衍生爭議,應由請假教師之薪資扣款為宜。
五、又外聘教師倘於十二月份代理1日以上得併計該年度年資支領年終工作獎金,請依各該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二、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8月2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057129號函說明四略以,教師請假外聘代理(課)教師,仍應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之規定辦理。既由學校依聘任辦法聘任,其雇主之認定自應為學校。
三、依上開函釋,學校教師請假自付費用外聘代理(課)教師,所衍生之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提撥金額等雇主負擔部分,請各校依相關規定辦理,由學校支付相關費用,並由人事費用項下支應。
四、有關請假教師自付代理(課)費用部分,因教師課稅方案實施後,亦會影響教師年度所得總額,為合乎稅法之規定,避免衍生爭議,應由請假教師之薪資扣款為宜。
五、又外聘教師倘於十二月份代理1日以上得併計該年度年資支領年終工作獎金,請依各該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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